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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等文件印發以來,各地迅速行動、創新落實,推動“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并卓有成效。特別是在疫情防控期間,各地積極開展互聯網診療服務,建設互聯網醫院,創新線上服務模式,在滿足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改善醫療服務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為規范互聯網診療活動,加強互聯網診療監管體系建設,防范化解互聯網診療安全風險,保障醫療服務安全和質量互聯網醫院診療行為,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在《關于印發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等3個文件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的基礎上,針對當前互聯網診療監管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制定了《互聯網診療監管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適用于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
二、基本原則和重點內容
《細則》明確了互聯網診療監管的基本原則。一是以促進互聯網診療健康發展為目標,細化規范互聯網診療服務活動。二是以屬地化監管為主線,落實地方各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的監管責任。三是以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為根本,遵守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隱私保護等法律法規。四是以實體醫療機構為依托,將互聯網診療納入整體醫療服務監管體系。五是以信息化為支撐,創新監管手段,對接省級監管平臺,開展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
《細則》一是對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提出監管要求。具體包括監管方式及內容,明確了部門設置、管理制度、患者知情同意、社會監督、評價和退出機制等相關要求。二是對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務人員提出監管要求。具體包括醫務人員身份與資質認證、培訓考核、注冊備案等相關要求。三是對互聯網診療的業務活動提出監管要求。具體包括實名制就診、接診與終止條件、電子病歷管理、藥品管理、收費管理、行風建設、數據接口、數據保存等相關要求。四是明確了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療質量、患者安全、網絡安全、信息反饋渠道、不良事件報告、發布內容等監管責任要求。
三、組織落實
下一步,我委將指導地方落實省級監管平臺與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之間的對接,立足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實施辦法,推進監管落實。同時注重宣傳引導,樹立互聯網診療監管的先進典型,交流經驗,維護行業健康發展。
相關鏈接:關于印發互聯網診療監管細則(試行)的通知
專家解讀一
以高質量監管,促高質量發展
國家衛生健康委醫院管理研究所
舒婷
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互聯網診療監管細則(試行)》,是在2018年出臺的《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試行)》《互聯網醫院管理辦法(試行)》《遠程醫療服務管理規范(試行)》等三個文件的基礎上,提出了更為細化的監管要求,是互聯網診療未來發展的政策指引。總體來看,《細則》體現了以下幾點思路:
第一,互聯網診療開啟醫療行業新篇章。互聯網診療以互聯網為載體,將其優勢引入診療服務,有效整合醫療資源,改善患者就醫體驗,是醫療行業的新興業態,同時也觸發了新的經濟增長點。尤其是疫情期間,在國家衛生健康委大力發展互聯網診療、智慧醫院等新政策的引領下,互聯網診療實現了規模化增長,互聯網醫院的數量也日趨增多,在保證患者醫療服務需求、緩解醫院線上線下醫療服務壓力、減少人員聚集、降低交叉感染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成為我國醫療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樣的大背景下,《細則》應時而生,互聯網診療也必將隨著新規范的推進而呈現出多樣化、多元化的發展態勢,市場規模和產業前景也會愈發蓬勃光明。
第二,互聯網診療走向健康發展新時代。唯有健康,方能長遠,醫療服務的本質和要求從未改變,質量與安全是醫療行業永恒的主題,患者的生命安全不容妥協。《細則》正是從這一角度出發,每一條要求都緊扣這一主題。可以這樣說,任何借助互聯網的優勢來支撐醫療服務良性發展的行為,都值得鼓勵與推廣;任何假借互聯網的名義來挑戰醫療質量底線的行為,都是對患者生命安全的褻瀆。醫療全行業的高質量發展,離不開互聯網診療的高質量發展。互聯網診療行業的規范自律與政府監管層面的嚴肅他律需要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