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維度保障醫院智慧化建設路
2023-06-30 14:43
第一維度——“需求”拉動。
以“患者為中心”的新醫改的實施為醫院的運營、服務質量、區域互聯互通提出了挑 戰,按病種收費、控制公立醫院費用增長、取消藥品加成等醫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對醫院成本控制提出了“需求”。2011 年 3 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原衛生部發布《按病種收費方式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以控費為目的按病 種收費方式在各地開展試點,對醫院管理和醫院信息系統的建立提出了“需求”。2017 年 4 月發布 《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2017 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提出所有公立醫院全部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 片除外),“控費”和“提高醫院運營效率”成了醫院當務之急。一系列政策的發布,對醫院的收支平衡能力、生 存能力都提出了巨大挑戰,醫院不得不開始自身變革,將目光投向醫院的智慧化升級,提高醫院的服務能力和生存 競爭能力。
第二維度——“標準”推動。
2016 年——2018 年均是引導型政策,引導開展信息化建設,此時醫院不具備評級基 礎。2015 年原國家衛計委制定《智慧醫院綜合評價指標(2015 版)》,首次提出了智慧醫院評價指標體系,雖然 這個版本的評價指標體系并未實施,但是毫無疑問為智慧醫院的建設指明了方向。2016 年原國家衛計委出臺《醫 院信息平臺應用功能指引》,明確了在二級以上醫院推廣和規范信息化建設。這之后國家又陸續發布《醫院信息化 建設應用技術指引(2017 年版)》、《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試行)》(2018)。均屬于引導二級及 以上醫院開展“開展信息化建設”政策,無硬性考核措施。2017 年《醫院信息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在二 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開展測評,這是醫院參加績效考核的平臺、是醫院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臺的基礎。2018 年底— —2019 年開始對醫院開展評級,并對績效考核產生影響。2018 年《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標準(試行)》 的發布,要求“到 2019 年,所有三級醫院藥達到分級評級 3 級以上,到 2020 年,所有三級醫院藥達到分級評價 4 級以上,二級醫院要達到分級評價 3 級以上”,并強調分級評價工作周期為一年,間隔超過 2 年未參加評價的醫療 機構,需再次通過原級別評價后再申請更高級別評價。國家衛健委還將對每年度電子病歷應用水平分級評價情況進 行通報,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對電子病歷評價成果也有考核。2019 年國家衛健委連續發布《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 標準體系(試行)》和《關于開展 2019 年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工作的函》,衛健委決定在應用信息系統提供智 慧服務的二級及以上醫院開展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工作,《醫院智慧服務分級評估標準體系(試行)》提到“引 導醫院沿著功能實用、信息共享、服務智能的方向,建設完善智慧服務信息系統,使之成為改善患者就醫體驗、開 展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有效工具。”釋放了政府鼓勵智慧醫院建設的信息,在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中也有相應的考 核措施。
第三維度——“資金”行動。
2016 年海南省衛計委率先發布《海南省智慧醫院建設實施方案》,明確指明了海南 省智慧醫院建設內容及保障措施。這之后山西省、重慶市、山東省、廣東省、四川省等十多個省份陸續發布與智慧 醫院建設相關的政策,從智慧醫院建設的范圍到智慧醫院建設的目標、內容和保障措施,做了相應的規范。在各項 落地政策中都鼓勵相關部門落實資金保障。例如,重慶市《關于開展重慶市“智慧醫院”示范建設的通知》明確要 求“各醫療機構要創新發展機制,積極籌集資金,保障‘智慧醫院’的建設。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積極與當地發 展改革和財政部門協調,爭取本級項目和財政支持。”